代表性案例详情

截止 2026 年 3 月,累计承办刑事案件 340 件,涉及案由种类 115 个罪名(案例均已脱敏处理)

撤案/终侦类案例(18 件)

经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,当事人彻底摆脱刑事追诉。

  1. W某非法拘禁案撤销案件

    辩护系抵抗非法索债的维权行为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2. W某强奸案不批捕 · 撤销案件

    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3. H某合同诈骗案不批捕 · 撤销案件

    涉案金额超百万,辩护系民事纠纷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4. Z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撤回审查起诉 · 撤销案件

    辩护系行政手续瑕疵,Z某具有交叉经营资质,没有犯罪故意,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,并撤销案件。

  5. L某故意伤害(致人死亡)案终止侦查

    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。

  6. Z某诈骗案不批捕 · 撤销案件

    涉案金额超百万,十年以上法定刑,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7. C某非法经营案撤回审查起诉 · 撤销案件

    非法经营柴油数额巨大,定性辩护得到采纳,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,并撤销案件。

  8. L某猥亵儿童案不批捕 · 撤销案件

    辩护情节显著轻微,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,最终认定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,决定不予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9. S某强奸案撤销案件

    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10. Y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终止侦查

    无罪辩护二退三延后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。

  11. Q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撤销案件

    涉案金额超 3000 万元,无罪辩护并提出管辖错误程序意见,后移送变更管辖,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12. Z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不批捕 · 终止侦查

    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。

  13. H某串通投标案撤销案件

    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14. D某诈骗案撤销案件

    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  15. P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批捕 · 终止侦查

    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终止侦查。

  16. M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撤回审查起诉 · 撤销案件

    提出管辖及实体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,并撤销案件。

  17. Y某非法经营案撤回审查起诉 · 撤销案件

    违法经营烟花爆竹,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,并撤销案件。

  18. M某串通投标案撤销案件

    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不起诉类案例(19 件)

存疑不起诉 6 件 + 相对不起诉 13 件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,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,当事人不留犯罪记录。

  1. S某寻衅滋事案存疑不起诉

    公安机关拟认定涉恶性质,无罪辩护并提出管辖意见,审查起诉改变管辖后认为案件存疑,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2. W某诈骗案存疑不起诉

    医保诈骗,作主观存疑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3. S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存疑不起诉

    数据证据辩护,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4. Y某环境污染案存疑不起诉

    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5. Z某诈骗案(排除非法证据)存疑不起诉

    侦查初期六份认罪认罚笔录,报捕后受委托介入辩护。审查批捕期间通过协商赔偿取得谅解,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。移送审查起诉后,发现非法证据线索,提出非法证据排除,排除全案认罪口供后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6. W某非法经营案存疑不起诉

    涉外汇资金,作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。

  7. J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对不起诉

    情节轻微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8. L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对不起诉

    自查未查证的虚开金额并及时进项转出,检察机关认定该部分金额不予追诉,情节轻微,全案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9. Y某强迫交易案相对不起诉

    逮捕后介入辩护,坚持无罪辩护,二退三延最后一天取保候审。沟通协商认罪认罚,检察机关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。之后转化身份从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同案被害人,继续代理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并成功索赔退赔。

  10. P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相对不起诉

    积极促成赔偿谅解,认罪认罚,认定情节轻微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1. Z某制造毒品案相对不起诉

    论证「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」系情节显著轻微,检察机关部分采纳作出相对不起诉。

  12. F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对不起诉

    情节较轻,去除部分金额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3. S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相对不起诉

    情节较轻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4. C某串通投标案相对不起诉

    作情节显著轻微的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部分采纳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5. H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相对不起诉 · 企业合规

    企业合规,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6. F某诈骗案相对不起诉

    提出案件疑点,沟通协调赔偿,取得谅解,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7. S某危险驾驶案相对不起诉

    以追逐竞驶入罪,作未达起诉标准的无罪辩护,检察机关部分采纳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8. L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相对不起诉

    情节轻微,作相对不起诉。

  19. X某假冒商标案相对不起诉

    从犯辩护,情节轻微,作相对不起诉。

轻判/缓刑类案例(9 件)

通过量刑辩护、退赃退赔、谅解协商等方式,取得缓刑或大幅低于量刑建议的判决结果。

  1. Z某合同诈骗、职务侵占案低于量刑建议

    量刑建议 5 年半至 6 年,经辩护打掉部分事实,最终判处 4 年 11 个月,低于量刑建议。

  2. L某强制猥亵案低于量刑建议

    量刑建议 5-6 年,经辩护打掉部分事实情节,最终判处 3 年 6 个月,低于量刑建议。

  3. X某骗取出口退税案大幅低于量刑建议

    量刑建议 5 年 6 个月至 6 年,经辩护论证税额计算问题,最终判处 3 年 3 个月,大幅低于量刑建议。

  4. Y某走私废物案认定从犯 · 轻判

    数量巨大,唯一被告人到案,认定从犯,量刑建议以下辩护成功,取得理想刑期。

  5. L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缓刑

    税额高达 1100 万元,经辩护协调补缴税款,法院最终判处缓刑。

  6. W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判处缓刑

    税额 800 万元,辩护重点论证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,法院最终判处缓刑。

  7. S某交通肇事案缓刑 · 监外执行

    辩护责任划分与谅解协商,最终判处缓刑并适用监外执行。

  8. Z某虚假诉讼案判处缓刑

    当事人涉案情节复杂,经辩护协调取得谅解,法院最终判处缓刑。

  9. Z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从轻量刑

    上海首例民营企业类案,审查起诉阶段作无罪辩护,后协商认罪认罚,取得缓刑建议,法院不采纳缓刑,但从轻量刑判决。

案件类型分析

截止 2026 年 3 月,累计承办刑事案件 340 件,涉及案由种类 115 个罪名。其中经济犯罪 185 件,占比 54.4%。

经济犯罪办案细分统计
子类数量占比
诈骗类44 件23.8%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24 件13.0%
赌博类(开设赌场、赌博)24 件13.0%
知识产权类(假冒注册商标等)18 件9.7%
非法经营类16 件8.6%
妨害司法类(虚假诉讼、拒不执行等)11 件5.9%
串通投标类8 件4.3%
职务犯罪类(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职务侵占等)8 件4.3%
财产类(盗窃等)6 件3.2%
涉税类(骗取出口退税等)6 件3.2%
扰乱市场秩序类(强迫交易等)4 件2.2%
侵犯公民信息类4 件2.2%
走私类3 件1.6%
环境类(污染环境)2 件1.1%
非法集资类2 件1.1%
其他(涉黑、传销、计算机等)5 件2.7%
合计185 件100%

→ 需要刑事辩护帮助?联系章超凡律师